普洱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办理指南

导语 普洱流动人口生育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具体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更多的详情请关注下文:

办理条件

非本市户籍的育龄夫妻在现居住地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

办理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四)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五)居住证。

办理流程

1、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

2、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核实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

3、核查无误的,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4、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办理结果。

办理地点

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15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费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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